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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⑴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⑵。
满面尘灰烟火色⑶,两鬓苍苍十指黑⑷。
卖炭得钱何所营⑸?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⑹,心忧炭贱愿天寒⑺。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⑻。
牛困人饥日已高⑼,市南门外泥中歇⑽。
翩翩两骑来是谁⑾?黄衣使者白衫儿⑿。
手把文书口称敕⒀,回车叱牛牵向北⒁。
一车炭,千余斤⒂,宫使驱将惜不得⒃。
半匹红绡一丈绫⒄,系向牛头充炭直⒅。
词句注释
⑴卖炭翁:此篇是组诗《新乐府》中的第32首,题注云:“苦宫市也。”宫市,指唐代皇宫里需要物品,就向市场上去拿,随便给点钱,实际上是公开掠夺。唐德宗时用太监专管其事。
⑵伐:砍伐。薪:柴。南山:城南之山。
⑶烟火色:烟熏色的脸。此处突出卖炭翁的辛劳。
⑷苍苍:灰白色,形容鬓发花白。
⑸得:得到。何所营:做什么用。营,经营,这里指需求。
⑹可怜:使人怜悯。
⑺愿:希望。
⑻晓:天亮。辗(niǎn):同“碾”,压。辙:车轮滚过地面辗出的痕迹。
⑼困:困倦,疲乏。
⑽市:长安有贸易专区,称市,市周围有墙有门。
⑾翩翩:轻快洒脱的情状。这里形容得意忘形的样子。骑(jì):骑马的人。
⑿黄衣使者白衫儿:黄衣使者,指皇宫内的太监。白衫儿,指太监手下的爪牙。
⒀把:拿。称:说。敕(chì):皇帝的命令或诏书。
⒁回:调转。叱:喝斥。牵向北:指牵向宫中。
⒂千余斤:不是实指,形容很多。
⒃驱:赶着走。将:语助词。惜不得:舍不得。得,能够。惜,舍。
⒄半匹红绡一丈绫:唐代商务交易,绢帛等丝织品可以代货币使用。当时钱贵绢贱,半匹纱和一丈绫,比一车炭的价值相差很远。这是官方用贱价强夺民财。
⒅系(jì):绑扎。这里是挂的意思。直:通“值”,指价格。
白话译文
有位卖炭的老翁,整年在南山里砍柴烧炭。他满脸灰尘,显出被烟熏火燎的颜色,两鬓头发灰白,十个手指也被炭烧得很黑。卖炭得到的钱用来干什么?买身上穿的衣裳和嘴里吃的食物。可怜他身上只穿着单薄的衣服,心里却担心炭卖不出去,还希望天更寒冷。夜里城外下了一尺厚的大雪,清晨,老翁驾着炭车碾轧冰冻的车轮印往集市上赶去。牛累了,人饿了,但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他们就在集市南门外泥泞中歇息。那得意忘形的骑着两匹马的人是谁啊?是皇宫内的太监和太监的手下。太监手里拿着文书,嘴里却说是皇帝的命令,吆喝着牛朝皇宫拉去。一车的炭,一千多斤,太监差役们硬是要赶着走,老翁是百般不舍,但又无可奈何。那些人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朝牛头上一挂,就充当炭的价钱了。
《卖炭翁》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新乐府》组诗中的一篇。此诗以个别事例来表现普遍状况,描写了一个烧木炭的老人谋生的困苦,通过卖炭翁的遭遇,深刻地揭露了“宫市”的腐败本质,对统治者掠夺人民的罪行给予了有力的鞭挞与抨击,讽刺了当时腐败的社会现实,表达了作者对下层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有很强的社会典型意义。全诗描写具体生动,历历如绘,结尾戛然而止,含蓄有力,在事物细节的选择上和人物心理的刻画上有独到之处。
作品名称:卖炭翁
创作年代:中唐
作品出处:《全唐诗》
文学体裁:七言古诗
作者:白居易
创作背景
《卖炭翁》是白居易《新乐府》组诗中的第三十二首,自注云:“苦宫市也。”白居易写作《新乐府》是在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这正是宫市为害最深的时候。他对宫市有十分的了解,对人民又有深切的同情,所以才能写出这首感人至深的《卖炭翁》来。“宫市”的“宫”指皇宫,“市”是买的意思。皇宫所需的物品,本来由官吏采买。中唐时期,宦官专权,横行无忌,连这种采购权也抓了过去,常有数十百人分布在长安东西两市及热闹街坊,以低价强购货物,甚至不给分文,还勒索“进奉”的“门户钱”及“脚价钱”。名为“宫市”,实际是一种公开的掠夺。(其详情见韩愈《顺宗实录》卷二、《旧唐书》卷一四〇《张建封传》及《通鉴》卷二三五。)[4][8]
整体赏析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四百二十七。下面是中国古典文学专家、文艺理论家、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霍松林教授对此诗的赏析要点。
开头四句,写卖炭翁的炭来之不易。“伐薪、烧炭”,概括了复杂的工序和漫长的劳动过程。“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活画出卖炭翁的肖像,写出劳动的艰辛,也得到了形象的表现。“南山中”点出劳动场所,这“南山”就是王维所写的“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的终南山,豺狼出没,荒无人烟。在这样的环境里披星戴月,凌霜冒雪,一斧一斧地“伐薪”,一窑一窑地“烧炭”,好容易烧出“千余斤”,每一斤都渗透着心血,也凝聚着希望。写出卖炭翁的炭是自己艰苦劳动的成果,这就把他和贩卖木炭的商人区别了开来。但是,假如这位卖炭翁还有田地,凭自种自收就不至于挨饿受冻,只利用农闲时间烧炭卖炭,用以补贴家用的话,那么他的一车炭被掠夺,就还有别的活路。然而情况并非如此。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没有自己出面向读者介绍卖炭翁的家庭经济状况,而是设为问答:“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这一问一答,不仅化板为活,使文势跌宕,摇曳生姿,而且扩展了反映民间疾苦的深度与广度,使读者清楚地看到:这位劳动者已被剥削得贫无立锥,别无衣食来源;“身上衣裳口中食”,全指望他千辛万苦烧成的千余斤木炭能卖个好价钱。这就为后面写宫使掠夺木炭的罪行做好了有力的铺垫。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这是脍炙人口的名句。“身上衣正单”,自然希望天暖。然而这位卖炭翁是把解决衣食问题的全部希望寄托在“卖炭得钱”上的,所以他“心忧炭贱愿天寒”,在冻得发抖的时候,一心盼望天气更冷。诗人如此深刻地理解卖炭翁的艰难处境和复杂的内心活动,只用十多个字就如此真切地表现了出来,又用“可怜”两字倾注了无限同情,催人泪下。
这两句诗,从章法上看,是从前半篇向后半篇过渡的桥梁。“心忧炭贱愿天寒”,实际上是期待朔风凛冽,大雪纷飞。“夜来城外一尺雪”,这场大雪总算盼到了!也就不再“心忧炭贱”了!“天子脚下”的达官贵人、富商巨贾们为了取暖,不会在微不足道的炭价上斤斤计较。当卖炭翁“晓驾炭车辗冰辙”的时候,占据着他的全部心灵的,不是埋怨冰雪的道路多么难走,而是盘算着那“一车炭”能卖多少钱,换来多少衣和食。要是在小说家笔下,是可以用很多笔墨写卖炭翁一路上的心理活动的,而诗人却一句也没有写,这因为他在前面已经给读者开拓了驰骋想象的广阔天地。
卖炭翁好不容易烧出一车炭、盼到一场雪,一路上满怀希望地盘算着卖炭得钱换衣食,结果却遇上了“手把文书口称敕”的“宫使”。在皇宫的使者面前,在皇帝的文书和敕令面前,跟着那“叱牛”声,卖炭翁在从“伐薪”、“烧炭”、“愿天寒”、“驾炭车”、“辗冰辙”,直到“泥中歇”的漫长过程中所盘算的一切、所希望的一切,全都化为泡影。
从“南山中”到长安城,路那么遥远,又那么难行,当卖炭翁“市南门外泥中歇”的时候,已经是“牛困人饥”;如今又“回车叱牛牵向北”,把炭送进皇宫,当然牛更困、人更饥了。那么,当卖炭翁饿着肚子,走回终南山的时候,他会想些什么呢,他往后的日子又怎样过法呢,这一切,诗人都没有写,然而读者却不能不想。当想到这一切的时候,就不能不同情卖炭翁的遭遇,不能不憎恨统治者的罪恶,而诗人“苦宫市”的创作意图,也就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这首诗具有深刻的思想性,艺术上也很有特色。诗人以“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两句展现了几乎濒于生活绝境的老翁所能有的唯一希望。这是全诗的诗眼。其他一切描写,都集中于这个诗眼。在表现手法上,则灵活地运用了陪衬和反衬。以“两鬓苍苍”突出年迈,以“满面尘灰烟火色”突出“伐薪、烧炭”的艰辛,再以荒凉险恶的南山作陪衬,老翁的命运就更激起了人们的同情。而这一切,正反衬出老翁希望之火的炽烈:卖炭得钱,买衣买食。老翁“衣正单”,再以夜来的“一尺雪”和路上的“冰辙”作陪衬,使人更感到老翁的“可怜”。而这一切,正反衬了老翁希望之火的炽烈:天寒炭贵,可以多换些衣和食。接下去,“牛困人饥”和“翩翩两骑”,反衬出劳动者与统治者境遇的悬殊;“一车炭,千余斤”和“半匹红纱一丈绫”,反衬出“宫市”掠夺的残酷。而就全诗来说,前面表现希望之火的炽烈,正是为了反衬后面希望化为泡影的可悲可痛。
这篇诗没有像《新乐府》中的有些篇那样“卒章显其志”,而是在矛盾冲突的高潮中戛然而止,因而更含蓄,更有力,更引人深思,扣人心弦。这首诗千百年来万口传诵,并不是偶然的。
名家点评
韩愈《顺宗实录》: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时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殴宦者。街史擒以闻,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匹。然宫市亦不为之改易。
清高宗敕编《唐宋诗醇》:直书其事,而其意自见,更不用著一断语。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宫市者,乃贞元末年最为病民之政,宜乐天《新乐府》中有此一篇。且其事又为乐天所得亲有见闻者,故此篇之摹写,极生动之致也。……更有可论者,此篇径直铺叙,与史文所载者不殊,而篇末不著己身之议论,微与其他者篇有异,然其感慨亦自见也。
龚克昌、彭重光《白居易诗文选注》:白居易这首诗在事物细节的选择上和人物心理的刻划上有独到之处,只用了很少的笔墨,就把人物写活了。诗有很强的社会典型意义。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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